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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关于取消录取资格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关于取消录取资格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7 01:38:00 解决时间:2018-12-16 08:59

满意答案

七、关于取消录取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出现不及格或重修。

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政审不合格。(政审在2018年3月进行)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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