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请注意: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请持复试时领取的《调档函》,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全部人事档案寄送到拟录取学院(地址见附件2)。我校接收人事档案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往届生为6月15日,应届硕士毕业生为8月15日。逾期将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研究生院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定向协议书将于近期寄发,具体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