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属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北京市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行为清单》,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各级兵役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卜路军;联系电话:010-58909211;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主楼1104.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网上兵役登记操作指南.docx
武装部
2018年7月27日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新生兵役登记兵役登记责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