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评卷人的遴选和职责
(1) 笔试评卷人资格
·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评卷教师应为我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担任,同时可聘请本行业外单位具备同等资质的专家。
(2) 笔试评委组成
·主观题需由不少于2人(含2人)评卷教师进行独立评阅。
(3) 笔试评卷要求
·评卷人以实名制进行评卷,本人阅卷本人签名,实行责任到人。
·评卷前相关评卷人需对考题进行讨论,形成答案要点,并依据要点进行评卷。
·避免漏判、错判,实行评卷人负责制,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对评卷人进行追责。
(4) 笔试评卷纪律
· 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在评卷前宣读相关纪律,所有评卷人须签订《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评卷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评卷开始后,评卷人独立评卷,不与其他评卷人员就评卷内容进行沟通。
·评卷全过程录像。
2、面试评委的遴选和职责
(1) 面试评委资格
·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 评委应具备博导资格。
(2) 面试评委组成
·每场面试评委不少于3人(含3人)。
(3) 面试评分要求
· 评委以实名制进行评分,本人签名,实行责任到人。
· 评委在每一试中必须全程打分,如出现漏打、超出打分区间等情况,则取消该评委此试所有打分成绩。
(4) 面试评分纪律
·由该组组长在评分前宣读相关纪律,所有评委签订《主科评委承诺书》。
·评分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评分开始后,评委独立评分,不与其他评委就评分内容进行沟通。
·评分全过程录像。
(5) 复试面试要求
每位考生答辩时长不超过60 分钟,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关于课题的文献综述、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及研究条件等方面(可自带乐器,钢琴除外)。
3、初试和复试的科目与分数要求
(1) 初试各科均采用百分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主课为130 分,其中少数民族
语言附加题为30分);
(2) 复试面试采用百分制。
4、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方式进行
(一)初试阶段:
1、按照不同研究方向,由“课题制”导师构成评委组对主科进行评分。
2、主科笔试,应根据试卷答案要点和评分原则进行评分。主科试卷评分的高分为95
分,及格分为80分,不打重复分。
评委人数为3至4人(含),按照平均分计算;评委人数为5至8人(含5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按照平均分计算。
3、表演艺术理论研究各方向主科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算,评分的高分为95分,及格
分为80分,低分为75分。要求打整数分,不打重复分。分数计算办法同上。
(二)复试阶段:
2018年中国音乐学院招收攻读课题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