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科笔试须根据试卷答案要点和评分原则进行评分(其中主科试卷评分的高
分为95分,及格分为80分)。
(2) 主科笔试按照考生卷面实际得分计算成绩。评委人数为3至4人(含),按照平
均分计算;评委人数为5至8人(含5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按照平均分计算。
(3) 专业基础课笔试主观题需由不少于2 位(含2 位)评卷人进行独立评阅,如2位评卷人所给分数的分差达到30%,需由研招办请第三方复议,第三方所给分数即为该题成绩。
(4) 面试中评委独立评分,高分为95分,及格分为80分,低分为75分(要求打整数分,不打重复分)。
· 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初试主科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算。评委人数为3 至4 人(含),按照平均分计算;评委人数为5 至8 人(含5 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按照平均分计算。
· 各研究方向复试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导师的分数比例占50%(如果一位导师名下有两名及以上考生进入复试,该导师只能选择其中一名考生使用导师权重分数计算方式,其余考生分数则与其他评委分数合计后按平均分计算);其他评委的平均分占50%
(除导师外,面试评委人数达到或超过5人,要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 如果导师不能到场参加评分,按照其他评委的平均分计算,评委人数达到或超过
5人,要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5) 所有考试成绩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算分小组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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