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笔试评卷人资格
·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评卷教师应为我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担任,同时可聘请本行业外单位具备同等资质的专家。
(2) 笔试评委组成
主观题需由不少于2人(含2人)评卷教师进行独立评阅。
(3) 笔试评卷要求
·评卷人以实名制进行评卷,本人阅卷本人签名,实行责任到人。
·评卷前相关评卷人需对考题进行讨论,形成答案要点,并依据要点进行评卷。
·避免漏判、错判,实行评卷人负责制,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对评卷人进行追责。
(4) 笔试评卷纪律
·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在评卷前宣读相关纪律,所有评卷人须签订《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评卷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评卷开始后,评卷人独立评卷,不与其他评卷人员就评卷内容进行沟通。
·评卷全过程录像。
2018年中国音乐学院招收攻读课题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笔试评卷人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