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按照考生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确定1:1拟录取名单。院(部)组织各学科开展录取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师签字后的拟录取名单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对外公布。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考生,达到复试低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如果1:1拟录取名单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如果考生出现在1:1名单上则必须在本学科录取。
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试行)》(药大研〔2013〕173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奖学金名额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确定。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录取考生第一学年低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2018年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奖学金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