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序志愿投档。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且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我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同批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分配方法:按照院校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我院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2)平行志愿投档。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且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我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我院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若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原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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