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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年本科生附则

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年本科生招生章程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4 20:23:00 解决时间:2019-01-0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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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则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本科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院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24-86982954。

2.警犬技术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学院本部培养,后两年在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培养。

3.本章程由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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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年本科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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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年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十、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4-86982243(兼传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cipuczs@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邮编110854学院官网:http://www..cn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cn学院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年本科生录取规则
六、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我院公安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2.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报考我院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及公安视听技术专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报考我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成绩需达(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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