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初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3月上旬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并于3月8日将初审结果公布在研招办主页,考生须及时查看。如因个别材料遗漏或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初审,须在公示后3日内补交材料至研招办。通过初审的材料将提交相关学院,由学院进行复审。
(二)材料复审
学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导师审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通过复审考生名单由学院在3月20日前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相关学院公布的通知。
通过复审的考生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要求复印件的原件,到报考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并交纳复试费180元。
答案来源于:2018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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