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结束后,化学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集体讨论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我系将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三)我系上报终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逐级上报,终的接收结果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四)推免生拟录取名单预计于10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我系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