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二)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四)本办法由我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