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对学生进行考核后,根据考生考试或面试情况及科研能力提出拟录取意见,经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对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汇同《研究生复试记录纸》及考生全部报名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拟录取研究生的复试情况,并将汇总情况提交学校留学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审核。
留学生办公室汇总终录取结果,并根据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18年6月初至7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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