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专项测试后,篮球项目我校将根据专家组对其测试成绩和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与建设的实际需求择优确定拟招合格考生名单,并与其签订协议。柔道项目我校将根据考生统测成绩,并结合我校与天津市柔道队共建的需求择优确定拟招合格考生名单。拟招合格考生名单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2.拟招合格考生的信息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n)进行集中公示,同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办的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则签订的协议书正式生效。
3.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的拟招合格考生,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有资格享受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外),高考文化成绩一般应达到本年度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录取层次为大学本科,弹性学制,修读年限3-6年(含休学),入校就读专业统一为工商管理。
4.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签约生效拟招合格考生执行以下录取政策:
A类:运动成绩特别突出[获得国家一级(含)运动员以上]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的拟招考生,需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具体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资格线,学校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此类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类:对部分运动水平优秀[获得国家二级(含)二级运动员以上]的拟招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附加分)达到本年度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低录取控制线的65%时,依据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的分数予以录取,此类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C类:其余拟招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附加分)达到本年度当地同类科目本科第二批次低录取控制线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建队的需求,依据考生在体育专项测试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备注: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以该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省份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取整数)计算。上海、浙江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为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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