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条件(涉及三方面):①修满相应的学分;②在校期间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受拘留,违反校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达到规定要求。
另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有:①在校期间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分累计达20学分(含20学分)及以上者(第一次补考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该门课程学分数不计入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分总数);②退学、试读者;③在校期间因违犯校纪受记过和记过以上处分者等。
答案来源于:2018年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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