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联系电话:023-65965868王老师
未详尽事项,由重庆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筹)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筹)工程类博士生招生考试细则考试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