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