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按照网报系统字段设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务必完整、真实、准确。
2.请考生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取消报考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报名考生的“报考类别”一律为“定向”。同时“定向单位”请考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该专项计划时,“定向单位”填写开具报考资格证明省市的“***省/自治区教育厅”。在职考生的“定向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之间应事先做好协商。凡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照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信息正确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
5.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请等待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
6.打印《报名信息表》时若出现无法正常显示的情况,可以重新启动计算机或更换计算机及打印机重新打印。
7.请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将所有报考材料直接邮寄到国家天文台教育处,不要邮寄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免延误准考资格审核。
8.境外留学人员填写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栏目时应填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认证号。
9.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填报考试科目栏目时一般应选择“无考试科目”。若招生单位需进行笔试考核的,请按照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填报考试科目。
10.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招生单位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截止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1.若考生均参加了我单位和其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博士招考并同时进入拟录取状态的,应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拟录取单位,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报考单位,否则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发现重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20号
邮 编:100012
部 门: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教育处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10-64877291
网 址:www.nao.***
E-mail:edu@bao.***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教育处
2017年12月12日
2018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天文台秋季入学博士网上报名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