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总成绩的计算一志愿考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
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得出录取总成绩;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0—
(二)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1)全部为一志愿考生的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排名;(2)含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名;(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及格(60分
以下)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符合条件者直接拟录取。
2.招生计划的使用。(1)各单位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分配数,各单位可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调剂专项指标除外)进行适当调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计划不得互相调整;(2)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各专业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招生计划;(3)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不占用学校下达的计划;(5)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部分建议录取考生作为候补录取人选,并书面报告写明理由。
3.复试结束后,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录取总成绩及排名,并在各单位张贴栏及网站至少公示3天(公示格
—11—
式见附件7)。
4.学费。我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参见《中国海洋大学
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8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