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E-mail:jiancha@***.cn
3.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018年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决策与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