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条件:
(1)经初试达到复试资格分数线并通过复试;
(2)资格审查结果符合要求;
(3)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2.办理拟录取手续
(1)录取类别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属于非全日制定向招生,按照定向录取类别办理手续,录取时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不转入人事档案,就业时派遣至定向单位。我校非全日制MPA学生采取非集中学习,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享受奖助学金。
(2)录取规则
根据非全日制MPA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遵循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队。
(3)政审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请各位MPA考生将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于4月20日寄送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政审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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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复试法律硕士(法学)招生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学业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