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