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报名参加除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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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内蒙古电力通讯学校 | 2.5 | -- |
法律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2.5 | -- |
法律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 | -- |
法律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法律 | 新疆科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4年 | -- |
法律 | 内蒙古警官学校 | 3年,2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