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前,“公开招考”、 “申请-考核”方式考生将报名材料寄送给报考单位研究生秘书。
1. 公开招考方式考生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系统下载表格);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
④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⑤同等学力考生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高级职称复印件各一份,发表论文、获奖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2. “申请-考核”方式考生《申请材料》包括:
①报考申请材料封面;
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③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陈述致力于研究的问题和设想;
④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⑤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外语成绩证明;
⑥学习和工作经历、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⑦2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请用A4 纸印制,加上封面和目录按材料序号装订成册,《报名登记表》单独装订,以便审核封面及目录按序装订成册。“申请-考核”方式考生背景评估和面试考核与“公开招考”方式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并确定终录取名单。
3. 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登记表》。
4. 辅导员专项计划还须提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5. “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方式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期间提交“公开招考”方式报名材料中①-③项材料到报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