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排名在各学科专业录取名额范围内。
2、遵循一志愿优先原则,调剂考生须单独排队。
3、一志愿考生按照初、复试成绩(成绩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百分制)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40%)+100*((专业课笔试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复试满分)*4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4、调剂生总成绩直接按复试成绩计算,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6、依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综合考虑总成绩和导师意见,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7、政治审查结果符合要求。
8、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复试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天内接受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我校研招网和中国研招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