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工作纪律
1、切实做好命题、制卷、阅卷等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2、注重礼仪规范,尊重考生人格。
3、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复试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在场方可完成对某一考生的面
试工作。
5、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复试过程要有笔录,妥善保管备查。
6、复试小组应及时完成复试工作和上报复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