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后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及政审函(研究生院招生专题可以下载),委培生不调档。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考生将调档函及政审函交有关部门办理,由办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寄送材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录取手续办理时间为材化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至4月20日。拟录取考生将调档函及政审函、委托培养合同等交有关部门办理(在校生一般是学工处负责填写政审及调档;往届生由单位或者是人才交流中心、户口街道办理政审和调档及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应届生调档案可延迟至7月。政审不合格、未签订委托培养合同的定向考生、没有按照规定调档的非定向考生,均取消录取资格。
为确保安全,请选择EMS邮寄相关材料,勿通过快递公司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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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身高、体重、X光胸透。
二楼:外科,眼病、色觉。
三楼:内科、血压、脉搏、抽血。
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三楼保健科,同时查视力。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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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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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考生注意事项
1.3月30号下午14:00-17:00学海楼118进行资格审查。
2.参加体检的为拟录取的统考生和推免生。
3.复试费100元/人,由学院代为收取,资格审查时交邹老师处,收齐后集中交学校财务处。
十二、乘车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