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3)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3.导师招生数要求(含:直博、审核制、硕博连读、统考四种招生方式):
(1)每位导师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2)院士、国家杰出人才、国际合作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研究生指导名师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3)外聘导师每人限招1人(院士、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可招收录取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限招生1人。
(5)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限招1人;
(6)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本年度停招。
2018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及录取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