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导师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2)院士、国家杰出人才、国际合作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研究生指导名师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3)外聘导师每人限招1人(院士、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可招收录取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限招生1人。
(5)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限招1人;
(6)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本年度停招。
2018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及录取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