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教学秘书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学院留取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2.由本学科三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组,对所有进入复试的统考生和硕博连读生进行复试。复试包括专业和外语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以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现场记录。
3.学院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招生。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院士、国家杰出人才、国际合作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研究生指导名师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3)外聘导师每人限招1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可招收录取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生1人;
5)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给予减招、限招或不予招生;
6)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校内导师本年度限招1名,校外兼职导师停招。
4.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纳米材料》、《材料制备化学》,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目,考试方式为开卷。
2018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材料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方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