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
3.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在同一科类间进行录取。高中理工类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高中文史类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的专业,由于考生在报考时只可以选择一个专业填报,录取时不可以专业调剂。
5.体育优良生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方式为运动能力测试,运动能力测试入围低分数线为240分。根据考生所选报的专业,以低于学院单独招生低控制分数线30分优先录取。
6.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7.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8.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9.专业大类入学考生根据学院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方案管理。
10.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八年一月二日
2018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及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