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来校报到(以上证件须原件,缺一不可)其它证明不能作为入学凭证。为方便办理入校手续,请备好本人户口整本(含各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特别提示:户口本必须真实;学生户口本\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我校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二)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材料
1.申请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提交学生本人所在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建档立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孤残学生、军烈属、优抚家庭等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低保家庭还需要提供银行近半年发、领款明细(存折领款的复印存折整本),并确保低保验证日期在1年以内。家庭成员大病的提供正规医院病历。
2.生源地贷款学生:提交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右上角写上专业年级、学号)。
(三)本人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背景蓝底、白上衣、学生发式)。
(四)档案关系:
1.入学时将党团关系迁至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县、区)招生办领取档案(不得拆封),报到后亲自上交给辅导员。
2018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新生入学报到所持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