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数优先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2)优中选优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3)完成院校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完成专业计划原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依据投档分数高低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
2018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