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让定的时间为准;
(4)同等学历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原件;
(5)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第二批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