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采用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考核过程(含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其中专业笔试时间每科目不低于9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每考生不低于20分钟。各项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笔试部分
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考生阅读外语文献及运用专业外语的能力。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测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部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PPT形式,自述5-8分钟)。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2×40%+综合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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