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院长任组长,学院院长及学院书记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负责具体落实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 学校高等材料研究院通过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学位点招收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及接收的调剂考生。在学院统一接受复试。
学院按招生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组织复试小组,报考学院的考生与报考高等材料研究院的考生分组综合面试,单独排名,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第二批)学校高等材料研究院通过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学位点招收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及接收的调剂考生。在学院统一接受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