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各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5位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可根据学科情况外聘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名单上报研招办备案。
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