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20%+初试专业课成绩/2*10%+复试成绩*70%
(2)各学科将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按学科招生计划数分类择优录取。
(3)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如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在合格生源中顺次补充录取。
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普通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