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学科录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每名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2)原则上每个学科多招收一名在职博士研究生。
(3)每名导师所带的三名在籍博士生中,多包括一名在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上述条件,若某一学科未完生计划,名额将分配给其他生源好的学科。
3.初试专业课成绩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负责。
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