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名单的终确定。
2.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公布复试名单。
3.各学科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各学科将复试成绩上报研究生院。
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