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一院校志愿中,专业第一志愿至专业第六志愿的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1分、1分。专业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总分减去专业志愿级差后,专业第二志愿可与专业第一志愿的其他考生同时排序,依此类推。在级差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理(文)科综合、外语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者。
(2)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报考我校普通本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安排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成绩排序,当级差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考生,如等级相同,则按顺序查看数学、语文的成绩。
(3)在安排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无法调剂时,做退档处理。
2018年长春工程学院安排专业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的条件,按投档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浙江省考生执行浙江省制定的投档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