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如本人持有异议,可向本人所在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部门核查。如证实信息有误,需要更正,各部门应于2018年1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招生办公室马宁处。招生办公室于2018年1月17日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查。所需材料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年入学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公室红色印章)以及我院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学号、所学专业、学历、学制、有无记过或以上纪律处分或考试作弊行为、入学及毕业时间)。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证基本信息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更改证明和省教育厅学生处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休学、转学、留级的,还需提供办理休学、转学、留级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省教育厅学生处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如经复核认定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由各部门负责通知其在2018年1月18日9∶00至17∶00上网报名及填报志愿。如经复核仍认定其不符合报考条件,要向相关学生做详细说明。
2018年淄博职业学院普通专升本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申请资格复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