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单位为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各类研究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重点项目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研究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2、鼓励合作研究。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但党政机关(包括参公单位)不能作为课题承担单位。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8年度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请。(2)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计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2018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报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