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英文名称:“CollegeofInformationandBusiness,NorthUniversityofChina”。院校代码:13538。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工业园区8号路15号。
第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六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院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且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第九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院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院对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若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018年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