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8年3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到地点:长安大学本部北院基础部楼三楼314办公室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政审表、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
3、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安大学校医院(本部),考生自行选择。
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含肝功化验单)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