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附件: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备注:1.以上学科专业在满足学校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总分须满足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2.其他学科专业均执行学校低复试分数线;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2018年博士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2018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2018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doc
专家推荐书.doc
2018年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