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是我省贯彻落实《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旨在为全省乡村学校(指全省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为促进全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省域教育总体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列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参加高考,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的定向志愿。招生时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入学后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乡村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报到,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的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的招聘考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乡村定向师范生上岗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按协议到级村学校任教的,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苏财规〔2015〕42号)要求的,返还在学期间的学费。
2018年扬州大学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业有5个,分别是小学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和体育教育,计划招收259人。
2018年扬州大学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有哪些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