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规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我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公式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根据招生计划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㈡录取方法
1.先划定我校低录取控制线,再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
2.录取第二志愿时,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3.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同时报上级相关部门核查备案。
4.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或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或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关注录取情况。录取通知书将在暑期集中录取时统一寄送。
2018年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