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入场时只能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须物品(黑色字迹签字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水笔),不得将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3.考生在开考前10分钟入场,考试迟到15分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停止提前交卷;
4.请考生严格准守考场纪律,对于违纪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