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1)普通类(文、理)
①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②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③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级差为1-3分。
④内蒙古自治区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⑤2018年高考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2)艺术类
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低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018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省外类似问题答案